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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拟对医院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分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项) | 单限价(万元) | 总限价 (万元) |
1 | 档案电子化服务 | 1 | 8.0 | 8.0 |
单位自筹资金。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近三年具有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2023、2024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有省级或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级别为乙级及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非川渝两地企业的,须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在重庆市国家保密局备案登记(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或积案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三)报名方式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9日17:00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邮箱(77797131@qq.com)发送《附件一:磋商报名登记表》。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报名;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五)磋商报名地点: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重庆市优抚医院)B区12楼会议室(重庆市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梨高路1号)。
(六)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1月16日14:00时(北京时间)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14:30时(北京时间)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1月16日14:30时(北京时间)
无。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汪老师
电 话:13452373005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梨高路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8623435917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
详见附件
260105-竞争性磋商文件-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档案电子化服务(1).doc
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拟对医院档案电子化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分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项) | 单限价(万元) | 总限价 (万元) |
1 | 档案电子化服务 | 1 | 8.0 | 8.0 |
单位自筹资金。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近三年具有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2、2023、2024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有省级或以上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资质级别为乙级及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非川渝两地企业的,须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在重庆市国家保密局备案登记(提供相应证明复印件或积案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三)报名方式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9日17:00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邮箱(77797131@qq.com)发送《附件一:磋商报名登记表》。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报名;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五)磋商报名地点: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重庆市优抚医院)B区12楼会议室(重庆市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梨高路1号)。
(六)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6年1月16日14:00时(北京时间)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14:30时(北京时间)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6年1月16日14:30时(北京时间)
无。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
(五)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汪老师
电 话:13452373005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梨高路1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8623435917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
详见附件
260105-竞争性磋商文件-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档案电子化服务(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