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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公开 > 招聘专栏
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关于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启事
时间:2026-02-09 14:53:56

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投递简历联系我们。有关情况如下:

一、招聘名额

精神科临床研究岗(编外聘用中级专技)1名、临床护理岗(编外聘用初级专技)1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岗(编外聘用工勤)、安保工勤岗(编外聘用工勤)1名,膳食工勤岗(编外聘用工勤)1名。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岗位类别、招聘条件及要求、招聘方式等详见下表。 

截图_选择区域_20260209182706.png

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等。

(二) 资格条件

(1)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职称专业应与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相近或相关。

(2)后勤保障人员应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相应工作经验,且能自觉遵守医疗卫生行业的应急值守制度。

(3)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若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和有关纪律,违者取消报告资格。不按时应考者,视为主动放弃。

(三)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矫治教育、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因个人原因辞退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情形的。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官网www.cq11yy.cn是我院发布招聘启事的唯一官方网站,所有招聘信息均以官方网站发布为准。本次招聘接受应聘者线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2月9日14:00-2月13日14:00;

(二)请于2月13日14:00前使用本人微信或企业微信扫描二维码在线提交应聘申请,注意附件大小不超过3M。

图片1.png

 

        四、资格审查

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凡查实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报名应聘情形的,一律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考试。精神科临床研究岗、安保工勤岗、膳食工勤岗采取面试和试岗考核的方式进行,临床护理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岗采取笔试、面试和试岗考核的方式进行,重点测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应聘人员须在指定日期前提供身份证、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材料,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有关人选视为自愿放弃进入笔试、面试及录用资格。

六、健康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履职要求执行。若有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及录用资格的,报请院领导研究确定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人员数量。

七、确定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员试岗时间为1个月,试岗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岗考核。体检合格人选须在体检结束次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到拟聘岗位进行实操试岗,对不按要求进行试岗或者拒不配合考察的,视为放弃自愿放弃考察及录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试岗考察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医院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力和义务、岗位职责、工作任务、薪酬标准、纪律要求等,并执行6个月试用期。

九、联系方式

本招聘启事由市第十一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5920774

联系地址:沙坪坝区梨高路1号B区12楼1213室

十、其他

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是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市第十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受理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联系人:牟老师,联系电话:023-6541348。

 

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  

2026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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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投递简历联系我们。有关情况如下:

一、招聘名额

精神科临床研究岗(编外聘用中级专技)1名、临床护理岗(编外聘用初级专技)1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岗(编外聘用工勤)、安保工勤岗(编外聘用工勤)1名,膳食工勤岗(编外聘用工勤)1名。招聘岗位、招聘名额、岗位类别、招聘条件及要求、招聘方式等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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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符合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等。

(二) 资格条件

(1)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职称专业应与聘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相近或相关。

(2)后勤保障人员应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相应工作经验,且能自觉遵守医疗卫生行业的应急值守制度。

(3)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若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和有关纪律,违者取消报告资格。不按时应考者,视为主动放弃。

(三)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矫治教育、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因个人原因辞退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情形的。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

重庆市第十一人民医院官网www.cq11yy.cn是我院发布招聘启事的唯一官方网站,所有招聘信息均以官方网站发布为准。本次招聘接受应聘者线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2月9日14:00-2月13日14:00;

(二)请于2月13日14:00前使用本人微信或企业微信扫描二维码在线提交应聘申请,注意附件大小不超过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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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资格审查

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凡查实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报名应聘情形的,一律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考试。精神科临床研究岗、安保工勤岗、膳食工勤岗采取面试和试岗考核的方式进行,临床护理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岗采取笔试、面试和试岗考核的方式进行,重点测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应聘人员须在指定日期前提供身份证、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材料,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有关人选视为自愿放弃进入笔试、面试及录用资格。

六、健康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履职要求执行。若有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及录用资格的,报请院领导研究确定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人员数量。

七、确定聘用人选

拟聘用人员试岗时间为1个月,试岗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和试岗考核。体检合格人选须在体检结束次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到拟聘岗位进行实操试岗,对不按要求进行试岗或者拒不配合考察的,视为放弃自愿放弃考察及录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试岗考察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医院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力和义务、岗位职责、工作任务、薪酬标准、纪律要求等,并执行6个月试用期。

九、联系方式

本招聘启事由市第十一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5920774

联系地址:沙坪坝区梨高路1号B区12楼1213室

十、其他

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是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市第十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受理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联系人:牟老师,联系电话:023-654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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