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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2026 年药品配送供应商遴选工作,加强药品配送保障,提高药品配送质量及配送效率,实现医院可持续性发展,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渝卫药政发〔2016〕92号)文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院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经济实力雄厚、管理规范、经营范围和品种齐全、配送供应能力强、信用无不良记录的优秀药品企业为我院药品配送企业,诚邀有意向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遴选。
一、药品配送商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通过科学评估、集体决策遴选出药品配备齐全、价格合理、质量信誉好、配送能力强、配送到货率高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配送企业数量为10家,以保障我院用药供应。
二、遴选项目、遴选方式与配送周期
(一)遴选项目:西药、中成药、精麻药品等。
(二)遴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三)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三年,每年签订一次,需通过年度评估合格后方可续签。对年度合同履约、考评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医院按照遴选评分排名顺位递补。
三、参与遴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参与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与遴选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配送企业,具有重庆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和具有全区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资格。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认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能配送的所有药品类别。
3.具备药品配送相关资质,能够提供所配送药品的合法来源证明(如生产企业授权书、药品注册证等);
4.信誉良好,药品质量可靠,近3年内无重大药品质量事故、行政处罚记录(以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公示信息为准);
5.企业、法人及委托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商业贿赂行为。
6.未与医院发生过纠纷,未在医院黑名单中(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当地政府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的官方网站等查询结果为依据);上一合同周期内合作的配送企业未发生不良配送事件(以医院记录为参考)。
7.配送企业应具有健全的药品质量管控体系,配备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能够保障药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8.具备与医院药品采购量相匹配的仓储能力、配送设备及专业配送团队,能够满足医院紧急用药、常规用药的配送需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10.同一集团内部、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经营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对有下列行为的企业不接受其报名
1.在药品集中采购中违规违法,被市级部门禁止其参加重庆市药品集中采购的企业;
2.资质不全或过期,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
3.守法诚信经营: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遴选活动。
4.近3年内发生过重大药品质量事故或被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暂扣经营资质的;
5.曾因违规操作被医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禁入期(3年)未届满的;
6.提供虚假报名资料、隐瞒重要信息的;
7.存在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8.不具备满足医院药品配送需求的能力(如仓储、配送设备不足)的。
(三)配送企业知晓并承诺
1.保证配送药品的质量,以及特殊管理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的安全。能对所有配送到医院的药品各个质量环节进行闭环跟踪,对滞销、破损、质量等问题药品能及时处理退换货。
2.配送药品的及时性和配送准确度的保证:
(1)一般药品(普通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确保满足医院的用药需求。
(2)急救、急用药品(特殊订单或紧急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急(抢)救药品2小时送达,急用药品4小时内送达;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品、短缺或罕见等药品具有一定的储备量,配送时限不超过4小时。所有药品原则上要确保货票同行。
(3)严格按照计划单配送,做到精准配送。
(4)药品追溯码要与货票同步,药品追溯码要及时上传码上放心平台,做到药品送达医院药库,药品追溯码能在平台查到。
(5)药品调价若为采购平台价格变动,应协助医院及时处置。
(6)严格执行“两票制”。
(7)药品配送企业须提供优质服务承诺方案。
四、遴选流程
(一)公告期: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报名参与遴选的供应商须通过QQ邮箱(853431937@qq.com)以PDF模式提交《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申请》(附件1)。
(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9日9:00至11:30,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18623386510,联系人:曹老师)
2.药品配送企业向我院现场递交以下报名材料:《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申请》(附件1)、《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附件2)、《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附件3)、《 X 公司药品供货目录表》(附件4)、封面格式(详见附件5)。
3.以上表格均需逐项提供佐证材料并加盖公司印章,按排序装订成3册,密封后提交。如提供虚假或伪造文件一经核实将取消参选资格。《X 公司药品供货目录表》(附件4)需同步提供EXCEL电子表格。
(三)资格初审:由遴选工作小组对配送企业申报资料按照准入条件对参选企业进行初筛,确定入围名单。
(四)现场综合评审:由遴选工作小组随机抽取专家库成员,召开遴选评审会,根据《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分,按评分高低排序(若评分相同则配送距离近者优先),最终选出10家药品配送企业。
(五)公示与审定:拟确定的配送企业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监督、申诉(电话65370563,联系人邹老师;电话65413482,联系人牟老师),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向药品配送企业发成交通知。
(六)签订合同:成交通知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医院组织召开廉政座谈会,签订《重庆市医疗机构医药产品购销廉洁协议》和《购销合同》。在规定期间内不能及时签订合同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可根据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为切实做好2026 年药品配送供应商遴选工作,加强药品配送保障,提高药品配送质量及配送效率,实现医院可持续性发展,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渝卫药政发〔2016〕92号)文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院现向社会公开遴选经济实力雄厚、管理规范、经营范围和品种齐全、配送供应能力强、信用无不良记录的优秀药品企业为我院药品配送企业,诚邀有意向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遴选。
一、药品配送商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通过科学评估、集体决策遴选出药品配备齐全、价格合理、质量信誉好、配送能力强、配送到货率高的大型药品流通企业,配送企业数量为10家,以保障我院用药供应。
二、遴选项目、遴选方式与配送周期
(一)遴选项目:西药、中成药、精麻药品等。
(二)遴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遴选。
(三)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三年,每年签订一次,需通过年度评估合格后方可续签。对年度合同履约、考评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医院按照遴选评分排名顺位递补。
三、参与遴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参与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与遴选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配送企业,具有重庆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的配送企业资质和具有全区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企业资格。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认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能配送的所有药品类别。
3.具备药品配送相关资质,能够提供所配送药品的合法来源证明(如生产企业授权书、药品注册证等);
4.信誉良好,药品质量可靠,近3年内无重大药品质量事故、行政处罚记录(以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公示信息为准);
5.企业、法人及委托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商业贿赂行为。
6.未与医院发生过纠纷,未在医院黑名单中(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当地政府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的官方网站等查询结果为依据);上一合同周期内合作的配送企业未发生不良配送事件(以医院记录为参考)。
7.配送企业应具有健全的药品质量管控体系,配备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能够保障药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8.具备与医院药品采购量相匹配的仓储能力、配送设备及专业配送团队,能够满足医院紧急用药、常规用药的配送需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10.同一集团内部、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经营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对有下列行为的企业不接受其报名
1.在药品集中采购中违规违法,被市级部门禁止其参加重庆市药品集中采购的企业;
2.资质不全或过期,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
3.守法诚信经营: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遴选活动。
4.近3年内发生过重大药品质量事故或被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暂扣经营资质的;
5.曾因违规操作被医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且禁入期(3年)未届满的;
6.提供虚假报名资料、隐瞒重要信息的;
7.存在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8.不具备满足医院药品配送需求的能力(如仓储、配送设备不足)的。
(三)配送企业知晓并承诺
1.保证配送药品的质量,以及特殊管理药品、高警示药品、冷链药品的安全。能对所有配送到医院的药品各个质量环节进行闭环跟踪,对滞销、破损、质量等问题药品能及时处理退换货。
2.配送药品的及时性和配送准确度的保证:
(1)一般药品(普通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24小时内送达,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确保满足医院的用药需求。
(2)急救、急用药品(特殊订单或紧急订单)响应及送达时间:急(抢)救药品2小时送达,急用药品4小时内送达;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品、短缺或罕见等药品具有一定的储备量,配送时限不超过4小时。所有药品原则上要确保货票同行。
(3)严格按照计划单配送,做到精准配送。
(4)药品追溯码要与货票同步,药品追溯码要及时上传码上放心平台,做到药品送达医院药库,药品追溯码能在平台查到。
(5)药品调价若为采购平台价格变动,应协助医院及时处置。
(6)严格执行“两票制”。
(7)药品配送企业须提供优质服务承诺方案。
四、遴选流程
(一)公告期: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报名参与遴选的供应商须通过QQ邮箱(853431937@qq.com)以PDF模式提交《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申请》(附件1)。
(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9日9:00至11:30,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18623386510,联系人:曹老师)
2.药品配送企业向我院现场递交以下报名材料:《药品配送企业遴选申请》(附件1)、《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附件2)、《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附件3)、《 X 公司药品供货目录表》(附件4)、封面格式(详见附件5)。
3.以上表格均需逐项提供佐证材料并加盖公司印章,按排序装订成3册,密封后提交。如提供虚假或伪造文件一经核实将取消参选资格。《X 公司药品供货目录表》(附件4)需同步提供EXCEL电子表格。
(三)资格初审:由遴选工作小组对配送企业申报资料按照准入条件对参选企业进行初筛,确定入围名单。
(四)现场综合评审:由遴选工作小组随机抽取专家库成员,召开遴选评审会,根据《药品配送企业遴选评分表》进行综合评分,按评分高低排序(若评分相同则配送距离近者优先),最终选出10家药品配送企业。
(五)公示与审定:拟确定的配送企业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监督、申诉(电话65370563,联系人邹老师;电话65413482,联系人牟老师),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向药品配送企业发成交通知。
(六)签订合同:成交通知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医院组织召开廉政座谈会,签订《重庆市医疗机构医药产品购销廉洁协议》和《购销合同》。在规定期间内不能及时签订合同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可根据排名,依次等额递补。